声音开关

语速

放大

缩小

鼠标样式

大字幕

重置

退出服务

|

搜索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 自治区人民检察院 > 检察业务 > 法律监督 > 正文
检护民生|破损路桥问题解决了!
2024-06-07    来源: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分享至:
分享到微信
2024-06-07

  近日,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通过“益心为公”云平台收到线索,反映青铜峡汉渠滩附近的汉惠干渠桥梁护栏破损,危及群众人身安全,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。

  该院检察人员立即前往事发地查看,并逐一排查该渠道上所有桥梁,经查发现除线索反映问题外,另有3座桥梁存在护栏破损严重、桥前护坡与桥梁护栏衔接不力问题,且现场时有群众、车辆往来通行,存在重大安全隐患。该院检察官就地联系属地政府工作人员,查找4座桥梁管护责任单位,但因桥梁建设年代久远,无从查询。

  随后,该院积极对接渠道管理部门、水务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,对桥梁权属进行调查核实,发现其中一座桥梁产权属于市交通运输局,后向该局制发检察建议,督促其依法履职。

  为查明剩余3座桥梁权属单位,落实维修责任,该院邀请宁夏渠首管理处、市交通运输局、市水务局、听证员、人民监督员,组织召开听证会。会上,参会单位代表、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对维修责任主体充分发表意见。由于桥梁修建年代久远,产权无法确定,经各部门共同商议,最终确定交通运输部门作为乡村道路管护单位,对渠道桥梁安全通行负管理责任。交通运输部门表示将积极配合,与属地政府协调做好桥梁维修和管护工作。

  下一步,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与宁夏渠首管理处“1+1+N”世界古灌溉工程遗产保护协作机制和“河长+检察长+警长”机制作用,畅通线索渠道,常态化开展桥梁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,并以“检护民生”专项行动为契机,选准民生安全“小切口”,强化检察履职,护航群众出行安全。

【作者】:
【来源】: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